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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巨頭微軟以富士康未遵守2013年的專利許可協議,上周五向富士康母公司鴻海(2317)提起訴訟。

根據美國媒體CNBC報導,微電動三輪車軟上周五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,指控富士康沒有提供部分產品的年度兩次權利金報告,並且沒有按時支付權利金。但訴訟文件並未提及該協議涵蓋哪些產品,該協議的副本已提交法院。

2013年微軟曾表示,電動三輪車已和鴻海就Android和Chrome OS裝置達成專利協議。2017年富士康同意由第3方德勤(Deloitte)查帳,但卻未提供任何所需文件。微軟因此提告,要求鴻海支付電動搬運車權利金和利息,以及帳務審核費和律師費。

貨運型電動三輪車,這種車也分為倆種,一種為摩托型,配置和款式和三輪摩托車差不多,中置電機帶大軸,配500W以上電機,載貨量一般在300-600KG ,配置有倒順開關,和調速系統。上路最快時速在35公里左右。一種為機動三輪型,多由機動三輪改裝而成,後橋,車箱完全採用機動三輪車配置,載重都在一噸以上,可由變速箱進行調速,配置4-5塊120AH大容量電瓶,直流900W以上電機,有帶駕駛室的和不帶駕駛室的,也可配置液壓升降裝置,用作廠內裝卸散裝物料和城市用來清運垃圾等。

微軟發言人說:「微軟認真看待合約承諾,希望其他公司也這樣做,提起訴訟只是為了執行2013年與鴻海簽署合約和審計條款,我們與鴻海的合作關係很重要,我們正努力化解歧見。」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鴻海稍早回應「集團不評論正在進行中的司法案件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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